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技要打头阵。让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前不久,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泛关注。
科学知识的普及与传播,是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进步的关键环节。然而,我国科普事业仍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投入不足、资源分配不均、参与主体单一等问题,影响了科学文化的广泛传播和公民科学素养的全面提升。科学技术普及法的修订,标志着我国科普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为我国科普事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修订草案着眼于科普事业发展中面临的关键性挑战,致力于通过一系列创新性的制度设计与优化,明确科普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发挥法治在科技强国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科普法治的完善,也能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科普政策提供法律依据,规范科普工作的行为和标准,提升科普活动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科普不是象牙塔里的工作,而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社会化的重要桥梁。一段时间以来,从视频平台开网课、科技企业办社会实践基地,到科研工作者站到科普前台讲述创新故事,科普领域的诸多创新实践,取得了良好实效和社会反响。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科学技术普及法,有助于为更多人创造近距离接触科学、理解科学的机会,更好培养青少年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兴趣爱好,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实现深度融合。
科普事业关乎公众科学素养。科技是工具理性的产物,科技发挥怎样的作用,取决于价值判断和具体实践。以法治为保障规范科普工作内容和方式,不仅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科普事业的良好氛围,而且可以引导公众正确理解科学、合理使用科技,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科技应用不当引发的各种风险挑战。
科普是做人的工作,需要汇聚更多人的力量。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推进“银龄行动”科技志愿服务,近年来已开展近5万场“大手拉小手”科普活动,为科普工作注入更多专业性和权威性。修订草案不仅明确了科普是全社会的责任,而且新增了“科普人员”一章。打造一支更为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普工作人员队伍,将为传播科学知识提供坚实支撑,拓展科普的深度和广度。
法治的完善,还可以为人才培养提供指引。修订草案明确了各类教育机构的科普责任。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科普发展趋势,设置或完善与科普紧密相关的学科和专业,必能为培养专业化的科普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回顾历史,从具有近代意义的首批科普杂志《科学》于1915年创刊,到延安《解放日报》在抗战烽火之中创办《科学园地》副刊;从新中国成立后擘画“向科学技术进军”,到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深入人心……科普的发展实实在在推动了科技事业的长远进步。以科普法治化为助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协同的大科普格局,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技强国建设一定会风雨无阻、行稳致远。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