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校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1月11日 08:38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我校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现就做好我校校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作为

当前我校一系列重点工作、重要举措需要加快推进,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事关学校发展事业大局。校务督查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行为的体现和延伸,是推动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校务督查工作尤为重要。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校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积极作为、再接再厉,全力推进我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校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上级领导同志批示需要我校办理落实的事项;⑵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重要的综合性会议、专题会议需要落实的事项;⑶学校工作报告中需要落实的事项;⑷学校领导批示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⑸各部门单位履行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事项;⑹教代会代表提案中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⑺信访反映学校的事宜,经领导批示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⑻校领导、办公室各主任交办的其它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三、规范程序、提高效率

1、督查立项。对需要督办的相关事项,由办公室督查科分解立项并明确督办要求。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须明确主办、协办单位及责任。

2、单位承办。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任务后,要及时与相关领导汇报沟通,明确办理人员,严格按照督办要求落实责任。办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反馈给督办部门。

3、跟踪督查。督查立项转办后,督查科要及时催办,通过动态跟踪、检查调研、信息收集反馈等方式,全面了解督查事项落实情况。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办单位要加强调度,确保事项落实,杜绝以各种形式推卸责任。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和下步打算,经同意后,按新的要求办理。

4、反馈总结。督查责任人要及时反馈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总结报送相关领导研究。

四、强化考核、狠抓落实

建立校务督查评价考核机制。对列入督办事项的承办单位将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中进行考评。对因人为因素导致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办公室督查科将进行通报;对未按督办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根据督查量化考评指标实施细则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同时,各部门、单位兼职督查工作者要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努力推动学校校务督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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