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保密保卫制度

2014年01月11日 09:32  点击:[]

综合档案室属学校的保密性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保密观念,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学校的秘密是档案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为了既能做好保密工作,又能做好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特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关于档案的接收、管理、借阅、使用、统计、鉴定、销毁等制度,以法治档,认真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

二、对于机密、绝密档案指定专人、特别保存。

三、非档案室工作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私自复制档案。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和向外传播档案内容。

五、工作中带有字迹的废纸、废件、重复件需妥善积存送造纸厂销毁,不得随意当垃圾倾倒。

六、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或材料必须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并编制清册,由两个人监销。

七、管理好档案库房及档案橱门锁钥匙是档案工作者的责任,不得丢失、借出。

八、档案室工作人员要互相监督执行,经常进行保密检查,发现失密现象,及时报告,及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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