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就涵养高尚师德师风进行专篇论述,强调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引导教师自律自强、加强师德师风培养、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为师德师风建设指明方向。
教师队伍是教育强国的第一资源,是科技强国的关键支撑,是人才强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广大教师,对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从2014年考察北京师范大学时提出“四有”好老师标准,到2016年在北京市八一学校提出“四个引路人”,再到要求“四个相统一”“六要”,直至提出教师要做“大先生”,希望全国广大教师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每年教师节,教师们总能收到来自总书记亲切的问候和关怀。人民教师,无上光荣,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已受到广大公众和整个社会的认可。
教师工作应当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核心展开,而涵养师德师风始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内容。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群。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老师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好老师应该取法乎上、见贤思齐,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涵养广大教师的仁爱之心,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先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关键之举。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师德师风问题上“严”的态势已基本形成,对于教师惩戒权的边界也基本确立,清朗文明的新型师生关系逐步形成,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所需要的底线得以更加清晰明确。
要达到“教师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群”的要求,并符合我们国家自古以来对于师道尊严、经师人师的职业期待,除了教师职业行为层面的“底线约束”,还需要精神层面的“高线引领”。《意见》的发布,就是在机制建设上“取法乎上”的具体呈现,为教师职业划定了精神追求的高标。《意见》开设专篇论述“涵养高尚师德师风”,“涵养”既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路径和方式,也是师德师风建设的方向和目标。这要求我们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注重引领和培育,而这也是一个不断修习和精心呵护的过程。
孟子说:“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这告诫我们要涵养“四端”,扩充正气。教师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也是最伟大、最神圣的职业之一。因此,涵养高尚师德师风当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引领广大教师在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爱心、耐心、责任心、廉耻心等方面锤炼自己,让自己成为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楷模。“加强师德师风培养”专节中特别指出要“做到知行合一”,这也是师德师风建设最朴素同时也是最高标的境界。
教师不只是职业,更是事业,甚至是生命。涵养高尚师德师风是中国优秀历史文化对教师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精神力量。正所谓:“人必其自爱也,而后人爱诸;人必其自敬也,而后人敬诸。”人无精神不立,师无精神不尊。我们相信也期待,广大教育工作者在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指引下,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热情献给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的工作中不断创造新业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师者的强大力量。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副研究员、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